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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2-064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2 年 12 月 14 日下午在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东乐康金岳实业有限公司 9.6409%的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获得山东乐康金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6409%的股权,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标的公司截止 2022 年 10 月 31 日的万隆评报字(2022)第 10619 号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评估值为 87,364.29 万元。各方同意以评估值作为作价基础,确定标的公司 8,484 万元出资额的转让对价为 8,422.71 万元人民币。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由于交易对手方烟台诚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韩旭、张仁华夫妇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韩旭、张仁华、韩春林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