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财付通收巨额罚单
7月7日晚间
中国人民银行对支付宝、财付通
(资料图)
开出巨额罚单
▲图源:东方IC。
其中,针对蚂蚁集团的罚单(银罚决字[2023]26-33号)显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3091.414113万元,罚款223115.389033万元,时任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葛某荻等4人也收到央行罚单。
支付宝的违法行为类型共7项:
1.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3.违反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规定;
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5.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6.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
7.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此外,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对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和违反关联交易管理规定,被罚1.75亿元。
作为蚂蚁集团的控股股东,杭州君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君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因为违反对资本实力的相关规定和违反对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双双被罚2500万元。
上述罚单合计超过30亿元。
另一家第三方支付巨头财付通也收到了央行罚单,总金额接近30亿元。
央行罚单显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6612.388789万元,罚款242677.827882万元。时任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反洗钱与风险控制部负责人吴某等四人也收到央行罚单。
财付通的违法行为类型共11项,分别为
1.违反机构管理规定;
2.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3.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4.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
5.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8.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9.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10.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
11.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蚂蚁集团被罚71.23亿元
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出台一系列制度办法,初步形成平台企业金融业务发展与监管制度框架,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2020年11月以来,从依法加强监管和有效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金融管理部门督促指导蚂蚁集团、腾讯集团等大型平台企业全面整改金融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目前,平台企业金融业务存在的大部分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金融管理部门工作重点从推动平台企业金融业务的集中整改转入常态化监管。
近期,针对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过往年度在公司治理、金融消费者保护、参与银行保险机构业务活动、从事支付结算业务、履行反洗钱义务和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金融管理部门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反洗钱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处以罚款(含没收违法所得)71.23亿元。要求蚂蚁集团关停违规开展的“相互宝”业务,并依法补偿消费者利益。此外,针对以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金融管理部门近期也对邮储银行、平安银行、人保财险和财付通公司等实施了行政处罚。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提升平台企业金融业务常态化监管水平,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确保同类业务适用同等监管规则,实现公平监管。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支持、鼓励平台企业持续提升金融普惠性,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增强国际金融竞争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民生需求。
蚂蚁集团回应被罚
刚刚
蚂蚁集团公众号发布公告回应被罚
(深圳新闻网综合澎湃新闻、证监会网站、蚂蚁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