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
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资料图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自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浙江自然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
址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00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2,528.09 万股,发行价格为 31.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8,775.2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325.6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72,449.64 万元。2021 年 4 月 2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609 号”
《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董
事会批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 已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建设期(月)
号 额 投资额 资金
改性 TPU 面料及户外用品
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户外用品自动化生产基地
改造项目
户外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越南户外用品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
合计 99,203.80 72,449.64 38,847.45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址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具体实施地址待公司
户外产品技术研发中 实施地址 审慎选择后再及时披
号(松江科技绿洲二
心建设项目 露
期)
建设周期 24 个月 42 个月
公司与房屋出让方上海临港核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1月15日签
订了《房屋订购合同》,但由于原定房屋不再满足公司募投项目“户外产品技术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需求,为更好的控制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资源配
置效率,经双方多次协商,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解除公司与房屋出让方上海
临港核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订购合同》,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寻找
合适地点重新推进此项募投项目。为做好项目审慎决策,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
运营,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建设期由24
个月变更为42个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址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是结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投项
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周期的变动,不涉及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实施
地址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投行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
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的变更,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 睿 刘俊清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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